网络全案营销的职能和信息传递模型,为研究网络全案营销中的顾客价值提供了基本路径。创造和实现顾客价值是网络全案营销取得效果的体现,在网络全案营销的职能关系中表现为对网络品牌、销售促进、网上销售这三个方面所取得的直接影响。在网络全案营销的三个层次中,顾客价值属于最高层次,是网络全案营销的一般指导思想。
1、不少学者从不同角度对顾客价值进行了定义,包括从顾客视角的定义和从企业视角的定义等。顾客视角的研究者认为,顾客价值就是在顾客消费过程中期望或感知到的产品和服务给他带来的价值。企业视角的研究者认为,顾客价值是企业能够从满足顾客需求中获得的利益。
2、网络信息传递的主要意义在于为顾客获取购买决策阶段的信息提供价值,这就是网络全案营销的顾客价值。只有当顾客通过各种互联网工具获得他所认为有价值的信息,并且这种价值不低于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同样信息的成本时,顾客价值才能得以体现。从企业的角度来看,通过互联网为顾客创造最大的价值是网络全案营销获得成效的基础。
3、由于互联网对于用户获取产品、服务信息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在某些领域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甚至是用户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如果通过这些互联网工具获取信息成本过高,或者因为虚假信息而造成损失,其顾客价值就低,企业网络全案营销也会因此而失败。
4、由于网络全案营销环境的复杂性 ,用户通过互联网获取信息的潜在成本有时可能会很高,这取决于用户个人的知识水平、互联网平台的公正性和竞争者的不正当竞争等多种因素的作用。如果许多用户通过互联网获得虚假信息而遭受重大损失,这就不仅是企业网络全案营销面临的问题,而且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和经济问题。